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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山东注会《税法》重要考点: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

2018-06-29 19:15:40|

编辑山东会计备考交流群【点击加入】 | 山东会计考试微信号:moffcn

 

【问】不动产进项税的抵扣都是强调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。是不是因为在此之前,不动产是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的。其实,在此之前都不动产根本就拿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。另外,固定资产是不是也是这个情况?

【答】2016年5月1日开始,不动产才正式营改增,所以出售不动产以前不是缴纳增值税的,自然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的问题。

但是固定资产不是这样的,国定资产(除不动产)原本就是增值税的征收范围,所以在以前也是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。而且固定资产也不是分期抵扣进项的,符合可以抵扣条件的,固定资产可以在当期全额抵扣进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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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赵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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